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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达环保: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菲达环保菲达环保(SH:600526)2024-04-15 19:31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条 宗旨 第二条 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意 见。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对股东大会 负责。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事项; 1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