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昂: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促 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职,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 司良性发展,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 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在审议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 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 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