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昂: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我们认为本次调整董事长、独立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照要求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议,审议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大昂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 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萧耀熙、王涛、宋振华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二、本次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规模,结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做出的,有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曹毅先生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时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本次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事项。 三、本次董事长薪酬方案是公司参照其他同行业、同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