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