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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狮头股份狮头股份(SH:600539)2024-04-26 16:56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法律责任等,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 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仅 授权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履 行职责。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