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4年4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工作的监督作用,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三)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 能性; (四)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经审计完成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 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事务所的决议。 第九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 公司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