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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狮头股份狮头股份(SH:600539)2024-04-26 16:55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 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尚未公开并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的有 关信息。 第三条 适用于本制度的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各分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 (四)公司派驻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