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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股份: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狮头股份狮头股份(SH:600539)2024-06-05 19:11

永证函字(2024)第710213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0387号)中要求 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我们收到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转发本所的贵所于近日下发的《关于狮 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 [2024]0387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本所作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机构,针对上述工作函中 要求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回复如下: 特别说明:如无特别说明,货币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以下回复中若出现各 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问题一、关于公司副总裁资金占用 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因昆恒科技增资协议中约定的回购条件已触发,公司 要求方贺兵支付股权投资回购款 1,500 万元,其他回购义务人支付回购利息。截 至报告期末,方贺兵尚欠上市公司 700 万元回购款,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回复: 2021 年 2 月我司和方贺兵等签订《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