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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狮头股份狮头股份(SH:600539)2024-06-14 17:24

一、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吴靓怡女士、陈悦蔚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背景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履 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养和工作经验,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本次聘任公司总裁、董 事会秘书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独立董事:刘文会、刘有东、方沙 2024 年 6 月 14 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仔 细的审查,现发表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