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迪马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迪马股份迪马股份(SH:600565)2023-11-08 17:42

会议信息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00,地点在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东原1891D馆4楼会议室[8] - 会议需审议《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9] - 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6] 关联交易 - 拟新增向合肥哈工澳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00万元[12] - 合肥哈工澳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55.14万元,重庆迪普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 [1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肥哈工澳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712.1万元,净资产1364.59万元,营业收入97.79万元,净利润 - 1033.15万元[14] 股份转让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且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2] 股东相关规定 - 股东短线交易(买入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6个月内买入)获利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证券公司包销剩余持股超5%除外[23] - 董事会不执行短线交易规定,股东可要求其30日内执行,未执行可起诉,责任董事连带[23] - 股东大会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网络参会视为出席,由特定机构出具股东证明[24] - 股东按有表决权股份数行使表决权,一股一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计票[24]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撤换;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出席,董事会提请撤换[2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25] - 董事辞职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独立董事需说明相关情况[25]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继续履职[25]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26] - 独立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行职责所需工作经验[2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7]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7] -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相关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26][28] - 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事[28]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报告工作[29] - 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9] - 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29] - 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29] 重大关联交易 - 重大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31] 资料保存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34]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为10年[38]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38]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设副总经理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8]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为高级管理人员[38] -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3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38]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直接申请披露或向相关部门报告[37]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37]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