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六十日内补选[5]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3] 会议规则 - 分定期和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时指定独立董事代行[17]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按需开临时会[18] - 定期会提前五天、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向董事会审议意见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信息披露 - 披露人员及年度履职情况[23]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3] - 意见未被采纳披露并说明理由,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23] 其他 - 议事规则未尽或抵触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修订[25]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