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收购与注销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一)项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 -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 -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 股东大会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原规定为3%以上[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原规定为3%以上[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2]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将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等个人情况、关联关系、持股数量、处罚惩戒情况[2] - 除累积投票制外,董事、监事候选人应以单项提案提出[2] -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其中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明确为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选举董事或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每年改选董事人数不超董事会现有人数的1/3[3]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3] - 董事会成员中可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董事[3] 董事会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4] 董事会会议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4] - 独立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事先审阅材料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4] 公积金与股利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6] - 公司每年分配的现金红利不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包括中期现金分红)[6] -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时,相关说明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 资产支出与分红比例 - 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8] - 公司原则上每年分配现金红利不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8] 利润分配情形 - 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4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 -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相关说明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 - 公司当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 股利支付 - 向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及公告,以外币支付[12]
老凤祥: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