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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老凤祥老凤祥(SH:600612)2024-06-17 17:5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相关人员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规定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1][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独立董事评估与披露 - 董事会每年评估独立性并出具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1]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等[13] - 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13]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2]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4]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及资源获取[24]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4] - 两名以上可书面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24] 独立董事履职处理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或向监管报告[25] - 履职涉及信息披露及时办理[26] 公司费用与制度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履职费用[26]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6] - 给予相适应津贴并披露标准[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