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海立股份关联方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交易管理办法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关联方交易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行。 第三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 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 交易的认定及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第四条 关联交易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基于真实业务背景。 (二)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公 开以及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