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海立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 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 号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会,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主 任委员),其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制订。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