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瑞德:ST瑞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东梅)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 章程》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 务发展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并对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