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9月10日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08万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9088075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10日内注销,因其他特定原因收购股份有不同处理期限和比例限制[1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3]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诉讼[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 - 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3]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不同时间报送不同财报[9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7]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1]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10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08]
欧亚集团: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拟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