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富维: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三、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年度审计进展情况,对 信永中和出具了督促函,信永中和表示保证按计划完成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 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 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其 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