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11月11日首次发行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1,491,352元[6] 股份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分别自公司成立及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0] - 股东对决议撤销权自作出之日起60日内行使,1年内未行使则消灭[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诉讼[24] 股份质押与融资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 董事会经授权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9] 重大事项审议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29] - 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3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董事会收到召开提议/请求后10日内反馈[34][35][36]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规定[4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1] - 股东大会通知延期或取消需提前公告[42]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普通董事5人[66]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60]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6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监事通过[81]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84]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84] 利润分配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85]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6] 其他 - 公司公告及需披露信息应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披露[9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00][10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3]
友好集团:友好集团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