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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达投资:悦达投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悦达投资悦达投资(SH:600805)2024-03-08 17:01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 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悦达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上市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 东大会。 第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