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济南高新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业务与营收确认 - 2023年初子公司开展黄金贸易业务,一季度用总额法确认营收[1] - 8月19日将贸易业务营收确认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1] - 调减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22391068元[1] 违规与处理 -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2] - 董事长、财务总监负主要责任,被出具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2] 整改情况 - 8月18日审议通过差错更正议案并完成整改[3] - 本次更正不影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等指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