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耀皮玻璃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Fax: 86-21-58203032 上海市 浦 栋 律 师 事 务 所 PU DONG LAW OFFICE 上海市浦东东方路 710 号 m = 元 个 = 一 传真:86-21-58203032 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卞栋樱律师和朱文慧律师对公司 2023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审核了公司提 供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相关文件,参加了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全过程,验证了出 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听取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