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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连:上海易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SH:600836)2023-12-08 17:5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下列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7] - 督导内控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1] 审计委员会工作流程 - 公司内控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对内控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委员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他人[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等人员列席[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十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9]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补足人数[4]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2] -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9]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