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SH:600836)2023-12-08 17:58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 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