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1993年10月7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13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8,953,072元[7] - 公司经发行的普通股为668,953,072股,其中665,243,072股上市流通[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0]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决议[24]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2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58] - 兼任经理等职务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59]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60]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64] - 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6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4] - 监事会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9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7]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1]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07] - 公司合并等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13][114]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7]
上海易连: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