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