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政函(1995)129 号]文批准,以募集 方式设立,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 业执照号 650000040000431。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1 月 17 日至 2 月 3 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政函 (1995)131 号]文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发字[1996]2 号文复审通过,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2250 万股, 于 1996 年 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叁亿肆仟玖佰柒拾贰万陆仟捌佰伍拾伍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