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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SH:600888)2023-12-04 19:18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证券事务代表负责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不能担任 公司的董事。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 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董事会设立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一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