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讯: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会议相关 -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7名董事全出席,多项议案7票通过[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9]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20]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全体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反馈[1]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随通知披露[2]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选举相关 - 董事、监事选举部分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2] - 当选董事或监事得票总数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的二分之一[3][6] 制度相关 - 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等多项治理制度[16] - 《独立董事制度》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自董事会会议通过生效[17] 利润分配及公司变更相关 - 利润分配预案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多条件同意[1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