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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维远股份维远股份(SH:600955)2024-03-18 17: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375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5000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5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5] 股权结构 - 维远控股认购10850万股,占比31%[13] - 东营永益投资认购6120万股,占比17.49%[14] - 东营远达投资认购5950万股,占比17%[14] - 东营汇泽投资认购5780万股,占比16.51%[14] - 徐云亭认购1050万股,占比3%[14] - 李玉生等11人各认购350万股,各占比1%[14] - 袁崇敬等5人各认购350万股,各占比1%[15] 股份管理 - 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1] - 因特定原因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规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9][30]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2] - 控股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32] 重大事项审议 - 单笔财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股东大会审议[3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3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审议[3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38]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50] - 召集人应提前通知并披露资料[50][51] - 股东大会投票时间有规定[5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53]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需提前通知并说明原因[53] - 股东大会主持人按规定产生[58][59][6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2]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5] - 特定股东可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6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67] - 当选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数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半数[68]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需在2个月内实施[72]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84] - 董事会可决定一定金额内重大资产事项及关联交易[88][8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9] - 董事长对特定金额日常生产经营合同有决策权[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1] - 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时间有规定[9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通过有要求[93] - 董事关联关系表决有规定[94] 总经理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8] - 总经理对特定金额日常生产经营合同及关联交易有决策权[99]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10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10]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1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15] - 最近三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7] - 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或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支出达到一定比例可不现金分红[117] -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9]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规定[12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2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4] - 公司合并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9][130][134][135] - 公司特定情形解散应成立清算组并通知债权人[134][135] - 控股股东定义[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