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较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三个条件之一[4]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4]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14]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5] - 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6]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24][25]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3]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审计委员会审核的部分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22] 资料保存与会议通知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3]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1]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33]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7]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8] - 独立董事不应出具空白委托书,不对受托人全权委托,授权一事一授[29] - 一名独立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独立董事[29] - 独立董事因故无法出席董事会会议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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