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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巴树青
维远股份维远股份(SH:600955)2024-03-29 17:41

候选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2] - 未取得资格证书,承诺提名后参加培训取得[2] 独立性条件 - 不属特定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3] - 不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及其亲属[3] 合规情况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4]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4]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专业能力与审查 - 具备丰富会计知识经验,为注册会计师[4] - 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