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集团: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构成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含3名股东代表监事和2名职工代表监事[4] 任期规定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5] 履职监督 - 董事1年内出席董事会会议少于当年会议次数三分之二,监事会审议其履职情况[7] - 监事连续二次未出席监事会会议将被撤换[7] 会议召开 - 监事会每年开二次定期会议,在公布年报、中报前两日召开[9] - 特定情况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9] - 监事提议,监事会主席三日内发通知[10]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2] 会议举行 - 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4] 会议审议 - 审议议案可要求相关人员列席说明情况[16] 会议主持 - 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人主持[18] 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制,记名和书面投票,决议需出席会议监事过半数同意[18] - 有利害关系的监事回避表决[19] 会议记录 - 工作人员记录会议,监事签字确认[19][20] 档案保管 - 会议档案专人保管,记录至少保存十年[20] 决议公告 - 董事会秘书按上交所规则办理决议公告事宜[20] 决议提交 - 涉及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等应书面提交完整议案并符合规定[22] 决议落实 - 监事督促落实决议,主席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22] 规则制定 - 监事会可根据本规则制定工作细则[24] 规则执行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