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3]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13] - 董事人数少于8人等情形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监事会可自行召集[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15] 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7种担保情形应提交审议[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审议[1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财务资助情形应提交审议[11]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在召开15日前通知[18] 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2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1] 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3] - 股东出具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未注明时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思表决[25][26]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并备置于指定地方[2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29]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4] - 中小投资者指不包括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的其他股东[35] - 重大事项包括证券发行、重大资产重组等[36] - 拟以超过募集资金金额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属重大事项[37] - 投资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人民币的证券投资属重大事项[3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7]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7]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9] -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30%以上,选举或更换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1]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由特定主体提名,提名股东需连续180天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41]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特定主体提名,提名股东需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41] - 监事会、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监事候选人[41]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47]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50]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会议召开相关信息、出席股东情况、提案表决方式和结果等内容[52]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52]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54] - 规则修改时由董事会提出修正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54] - 规则未规定或违反相关规定时按对应规定执行[55]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5]
贵广网络: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