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业绩调整 - 公司将部分大宗贸易业务营收确认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3] - 2023年一至三季度报告分别调减营收22.72亿、31.01亿、56.59亿元[3] 违规处理 - 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不准确,四人未尽责被通报批评[4][5][7] - 公司需一个月内提交经董监高签字的整改报告[7]
业绩调整 - 公司将部分大宗贸易业务营收确认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3] - 2023年一至三季度报告分别调减营收22.72亿、31.01亿、56.59亿元[3] 违规处理 - 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不准确,四人未尽责被通报批评[4][5][7] - 公司需一个月内提交经董监高签字的整改报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