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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股份:玉龙股份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玉龙股份玉龙股份(SH:601028)2023-11-14 18:21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有效传递、归集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的 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 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时,本制度规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以下简 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 公室,并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如董事长收到报告,应当立即向 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