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玉龙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玉龙股份玉龙股份(SH:601028)2023-11-14 18:21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审计委员会内部运作程序,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 事前防范、专业审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 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 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