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国际: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现就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是依据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并促进高级管理人 员工作职责的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以上意见,我们同意此议案。 1 (本页无正文,仅为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 出席会议全体董事签名: X 30V A 桂卫华 萧志雄 童 朋方 2023年10月27日 三、董事会表决时,兼任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