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独立财务顾问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中铝国际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5][24][71]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2950.61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97%[13] - 首次授予2750.61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额93.22%,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3%[13] - 预留授予200.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额6.78%,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1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242人[15] 授予价格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37元[20][61] - 本计划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2.35元/股,前20个交易日的为2.37元/股[21] 解除限售安排 - 限制性股票分三个批次解除限售,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29] - 首次及预留授予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分别为40%、30%、30%[31] 激励对象规定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32]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32] - 本计划最后一批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限售至任职期满[32]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获授限制性股票[39]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39] 绩效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分2024 - 2026年3个考核会计年度进行绩效考核[42] - 2024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不低于13.76%,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4.72%,经济增加值改善值大于0[43] - 2025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不低于14.52%,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6.18%,经济增加值改善值大于0[44] - 2026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不低于14.68%,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6.27%,经济增加值改善值大于0[44] 其他要点 - 选取23家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46] - 激励对象考评结果S>80分,标准系数为1;80分>S≥70分,标准系数为0.9[47] - 公司不存在不能行使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49] - 激励方案具备合法性和可行性[50] - 激励计划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52] - 激励计划符合法律规定,需取得批复文件并经股东大会审议[53] -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57] - 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58] - 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66] -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选取净资产现金回报率、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经济增加值改善值作为业绩考核指标[67] - 中铝国际《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实施需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73] - 中铝国际聘请中金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嘉源、高伟绅律所作为律师,聘请合法合规,无其他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73] - 中金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无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行为[73] - 备查文件包含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六项文件[75]
中铝国际: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