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齿前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5]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9] 考评流程 - 先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述职和自我评价,再绩效评价,最后报董事会[12] 规则修订 - 本工作规则于2023年12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