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证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完善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 薪酬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董事的薪酬方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 公司监事会负责制定监事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监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 制度。董事、监事薪酬数额和发放方式分别由董事会、监事 会提出方案,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可就本制度的调整、优化提 出方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1 第二章 履职考核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实施年度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