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关于东峰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4]20号)
关于广东农峰新科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苏亚鉴〔2024〕 20 号 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集团) 管理层编制的《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相关规定编制专 项报告,是东峰集团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