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广东东峰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 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赋予的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组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李哲先生、 独立董事王海燕先生、董事李治军先生组成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独立 董事李哲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刘伟先生担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人),李 哲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