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改 - 2024年4月21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 - 修订对外担保总额、单笔担保额等相关审议规定[5][7] - 明确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等规定[8][9] - 规定股东买入超比例股份表决权限制及征集投票权规则[9] - 明确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规则[10][11]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2][19] - 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名权、职权行使等规则[13][15][16] - 明确独立董事津贴、解聘、辞职等相关规定[1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五至九名董事组成,设专门委员会,制定工作规程[19][21] - 确定董事会对外投资、借款及担保等权限[22] 交易相关 - 明确重大关联交易定义及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标准[16][22][23] - 规定交易成交金额、标的资产净额等相关指标[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