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1、与招商局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与关联方之间的历史 交易金额未超过前期的预计金额,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预计的关联交易总 金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外 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中国外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和严谨的立场,经认真审 阅相关资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 2、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审议和决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