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8000万股普通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354,528,198元[3] - 2008年12月18日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200,000,000股[9] 股权结构 - 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为320,000,000股,均为普通股[9]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持股184,842,105股,比例57.76%[10] -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持股24,000,000股,比例7.50%[10] - 公开配股发行后股份总数为354,528,198股,均为普通股[10] 股份相关规定 - 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增加资本[12] - 六种情况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通过集中交易或其他认可方式[13]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有比例限制[1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1] - 监事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2] 信息披露与审议 -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2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30%总资产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2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10%总资产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50%总资产等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 单笔担保额超10%净资产等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3]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36] - 董事会同意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10%以上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37] - 监事会同意5日内发通知[37] - 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40] - 年度股东大会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15日前公告通知[40]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41]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3%以上股东可提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提案,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53] - 因犯罪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58][59]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59]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9]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56] - 1%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材料应提前10天发给公司,公司给予10天提交期[61] - 3%以上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材料应提前10天发给公司,公司给予10天提交期[62]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出现此情况,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64][65] - 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日内披露[65] - 独立董事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5]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66]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2]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72]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2] 其他管理层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76] - 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或建议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7] - 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80] - 职工代表监事辞职致人数少于三分之一时,原监事履职至新监事就任[80] 监事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70] - 监事会由3至5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8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3] 财务与分红 - 公司4个月报年报,2个月报半年报,1个月报季报[89]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50%以上可不提取[9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0]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1] - 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92] - 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4] - 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每10股不少于1股[94] - 资产负债率超70%可根据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95] 其他事项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日通知[99] - 公司通知邮件送出,交付邮局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02] - 公司合并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媒体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06][107] - 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0]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11] - 公司特定情形解散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1]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111] - 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申请破产,清算组移交事务给法院[113] -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13] - 三种情形公司应修改章程[115] - 章程修改事项需审批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办理变更登记[115] - 控股股东定义[117] - 董事会可制订章程细则,细则不得与章程抵触[118] - 章程以中文书写,有歧义以核准登记中文版为准[118] - 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8] - 章程附件包括议事规则[118] - 公司章程自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章程废止[118]
蓝科高新: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