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中海油服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 与《联交所上市规则》合称"《上市规则》")等境内外上市 地监管规定及《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及公司经营管 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 的决策,对股东大会和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 章程》确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规则 第一节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数及独立董事的比例,由《公 司章程》确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一名。董事 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和罢免。董事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