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完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和经营决策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统称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根据上市地上市 规则与公司章程等规定,就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部分事 项,以授权方式明确董事长、总裁(以下统称授权对象)决 策权限的行为。 第八条 董事会根据授权执行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 际、风险控制能力、内外部环境及相关政策变化,对授权事项 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核定授权事项和权限。 第九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裁决策事项原则不再转 授权。确因工作需要转授权的,应向董事会报告具体原因、 对象、内容、时限等情况,经董事会同意后,履行授权程序。 授权发生变更或终止的,转授权相应进行变更或者终止。已 转授权的事项,不得再次进行转授权。 第五条 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 公司经营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