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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11-09 19:18

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 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 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1.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 2. 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