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金置换 -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用18.12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距到账未超6个月,符合规定[1] - 置换未抵触募投项目计划,未改变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1] - 自筹资金投入情况已审核出报告,已履行置换决策程序[1] - 资金置换程序符合监管规定[1]
资金置换 -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用18.12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距到账未超6个月,符合规定[1] - 置换未抵触募投项目计划,未改变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1] - 自筹资金投入情况已审核出报告,已履行置换决策程序[1] - 资金置换程序符合监管规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