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获得回购公司部分H股的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 2023 年第三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H 股一般 性授权的议案》,同意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在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主管证券事务的政府或监管部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任何其 他政府或监管机关所有适用法例、法规及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需求和市场情况适时决定回购不超过股东大会通过该授权之日公司 已发行 H 股总数 10%的 H 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 和 2023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拟回购本公司部分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 ...